2024年10月16日报名!2024年亳州市谯城区面向全区村(社区)“两委”干部

2024年亳州市谯城区面向全区村(社区)“两委”干部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激发全区村(社区)“两委”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增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省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皖组通字〔2024〕21号)等规定,现就2024年亳州市谯城区面向全区村(社区)“两委”干部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谯城区面向全区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谯城区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
7.截至2024年10月(含),连续任谯城区村(社区)“两委”干部满2年(谯城区统招村级后备干部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其后备干部工作经历视同村(社区)“两委”干部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的;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不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面向全区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定向招聘,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约聘用等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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