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19年金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工作需要,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为金塔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拟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3名。具体计划详见《2019年金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如:35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标准以《简表》为准。金塔县在岗不占编的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年龄不限。
7.《简表》中限金塔户籍的岗位,户口迁入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简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酒泉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5.酒泉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未满5年的。
6.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金塔县在岗不占编的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允许报考本县(市、区)及市直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
(四)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退役士兵(官)允许报考。
(五)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近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参考目录不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包含在要求的专业门(大)类或所学专业与《简表》规定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简表》要求的专业门(大)类范围,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简表》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将不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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