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河东区教育系统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1人)

2024天津河东区教育系统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啦,准备报考的同学要开始准备了哦,荆轲公考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本次教师招聘的具体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感兴趣的同学们赶紧来看看吧。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依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拟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教师9名、会计2名(详见河东区2024年教育系统补充公开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其中2018年、2019年、2024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根据人社部发〔2024〕2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5、具有各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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