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成都崇州市“蓉漂人才荟”赴湖南大学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5人公告

2024四川成都崇州市“蓉漂人才荟”赴湖南大学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5人公告已发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11月4日中午12点。
为加强崇州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结合《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4“蓉漂人才荟”系列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崇州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2024年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国(境)外高等院校2024年毕业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其中,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上所载明专业(学位)须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四)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五)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所在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六)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针对性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