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招聘129名新任教师公告

2024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129名新任教师。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7日,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更多福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持续关注荆轲公考!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4年03月15日讯:为贯彻落实《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快教育事业发展补齐短板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4年)》(岚综委〔2024〕47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省编办《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平潭实际,拟公开招聘新教师充实到我区职业中专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事业单位岗位(教师专用编制)。
1.高中教师20名,面向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小学教师33名。
3.幼儿园教师65名(包含5个平潭公费师范男生专用名额)。
4.职业中专学校教师9名。
5.特殊教育教师2名。
具体招聘岗位、资格及人数见本通告附件《平潭综合实验区2024年招聘教师一览表》,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其中的一个招聘职位。
注:专业设置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考生可登陆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http://www.fjrs.gov.cn)查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3.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应聘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以上证书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6.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通告规定、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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