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气象局招聘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38人公告

河北事业单位持续招聘中,更多信息关注荆轲公考,这次为大家整理了“2024河北气象局招聘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38人公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为满足我局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局事业单位面向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北省气象局成立于1954年12月,是厅(局)级事业单位,在中国气象局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领导下工作,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全省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省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河北省气象局下设10个内设机构,13个直属事业单位。全省气象部门设11个市气象局,雄安新区气象局,145个县(市)气象局(站)。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河北省气象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附件2)认定。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及以后出生)。
3.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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