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涪陵区公开选聘区内在编在职教师简章

涪陵区教委近日发布2024年涪陵区公开选聘区内在编在职教师简章,荆轲公考为大家整理了公告的具体内容,快来看看吧。
为优化全区教师队伍结构,统筹城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经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研究,决定选聘一批区内在编在职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
二、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名额共66名。具体选聘学校及学科岗位详见《涪陵区2024年公开选聘区内在编在职教师学科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选聘条件
1.思想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师德素养,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年限:在区内公办学校工作满5学年(即10学期)及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资格条件:(1)学历要求: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教师资格:具有选聘岗位所需及以上种类的教师资格证;(3)任教经历:具有区内公办学校对应层次学科3学年(即6学期)及以上的在编在职任教经历,且2024年春期须任教对应层次学科。
(二)选聘范围
1.区内公办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凡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学校、教管中心同意均可报名。
2.以下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1)纳入本次选聘学校的在编在职教师;敦仁、崇义、荔枝(梓里九年制学校除外)、马鞍街道辖区中小学校的在编在职教师;区内中职学校、幼儿园的在编在职教师;
(2)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或存在涪陵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负面清单(试行)所列行为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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