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贵州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上级单位的要求,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遵义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遵义市生态环境局共计划选调工作人员6名,详细职位见《遵义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遵义市所辖县及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市属逆向流动范围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参加选调。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40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岗位对应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含基层高级)放宽到45周岁(1975年9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3年及以上在县及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基层工作经历。市属逆向流动范围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作基层工作经历;
5.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办理完毕正式调动手续时间为准);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8.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含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
2.新调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在调任岗位上工作未满3年的;乡镇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职不满3年,未报经市委组织部批准的;
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24年9月24日计算。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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