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

【导读】2024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来啦!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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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我市决定于2024年10月在北京公开招聘100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2024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即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港澳籍2024年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应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0月15日至2003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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