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公告已经发布,荆轲公考将为您持续关注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南京中医药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4〕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长期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有相应学位。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六)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出具证明。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须2024年11月30日前已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八)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书记)、副主席(副书记)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书记)。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任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
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须是签订聘用合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工作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任职职务、任职职务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等内容。工作经历、任职职务、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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