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綦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简章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了2024年綦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简章,荆轲公考为大家整理了公告的具体内容,快来看看。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注重临床技能水平,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基层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员13名;其中,招聘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1名,招聘单位为乡镇卫生院,属地化招聘人员在读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由市财政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3年予以补助。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24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
6.年龄40周岁以下,但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可放宽:
(1)医学类专业研究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医学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取得卫生专业技术中级任职资格的医学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医学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在乡村医生岗位工作满5年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
(2)具有相应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任职资格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9.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中)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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