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四川遂宁市船山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遂宁市船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人才及管理办法》(遂人社发〔2024〕4号)等有关规定,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4年船山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考核招聘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高校毕业时间延后,则以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自负。
2024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高校毕业时间延后的除外)和船山区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三)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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