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水利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等11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水利厅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水利厅官网[slt.sc.gov.cn,下同]“公示公告”专栏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包含预备党员;
岗位条件要求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任职资格的,已于2024年11月7日18∶00前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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