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新!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已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27号),并根据《中国地震局进人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关于2024年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要求,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2017〕10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24〕34号),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成立于1978年,实行中国地震局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正厅(局)级,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招聘方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及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和地震野外工作的身体条件;
7.报考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8.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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