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襄阳南漳县(66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及《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0号)等相关规定,经县委编委会批准,现面向社会为南漳县51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6名工作人员,并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资格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单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的具体单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度南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部分基层岗位面向本县域或相邻县域户籍招聘,“本县域或相邻县域户籍”是指南漳户籍及与南漳接壤的县、区及县级市户籍,包括户籍原在上述区域,因就学就业等原因从上述区域迁出的考生也可报考。
2.《岗位表》中对户籍条件未作要求的岗位,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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