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公告(第二批)

荆轲公考快讯!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公告(第二批)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文件精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成立于1978年,实行中国地震局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正厅(局)级,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
二、招聘范围: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6月21日(含)以后出生);
(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招聘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的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八)报考人员系“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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