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重庆城口县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城口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范围及条件:
1.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范围:城口县行政区域内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村专职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
2.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任职经历及要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须在城口县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及以上,其他人员须在城口县行政区域内任职满5年及以上。其中,因2024年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一肩挑”而免去(辞去)书记、主任职务仍担任村(社区)专职干部的可按原任职务对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不满3年的,若加上在其他岗位职务合计满5年的可累计计算,在村、社区同类职务(含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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