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重庆巫山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巫山县辖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16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职位见《巫山县2024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面向巫山县内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职位面向巫山县内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县管领导干部不纳入遴选范围。
四、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须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大学生村官服务期计入工作年限),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须满2年;无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须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要求
1.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年龄等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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