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补充21人公告(北京)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是农业农村部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一)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具有北京户籍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具体条件以教育部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落户有关要求为准。其中,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目前仍在读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参照上述人员报名,但应于2024年10月底前提交符合办理接收手续条件的相关材料,否则招聘单位可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具有北京户籍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出站人员只能报考生源要求为“不限”的岗位。
京内生源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四)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六)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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