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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昌乐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10-25 荆轲网

2024山东昌乐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9:00―7月22日17:00。更多山东事业单位招聘资讯请持续关注荆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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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4年昌乐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5名工作人员(其中,基层医疗机构事业编制人员19名、公立医院控制总量人员16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取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五)应聘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提供的,不予聘用。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昌乐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七)部分岗位专项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4年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现役军人、曾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和已在昌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应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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