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属处级事业单位招聘149人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属处级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开展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社会人员须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4届毕业生以及2024届、2024届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
(五)岗位任职条件中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指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指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照此执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报考教师类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2日,每日9:00-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考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s://gz.bjbys.net.cn/,以下简称“公招平台”),按操作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简历不可修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5月17日9:00-17:00登陆“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3.确认考试资格。请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19日每日9:00-17:00,登陆“公招平台”点击“确认考核”。未按期确认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综合专业考核
各招聘单位对确认考核的报考人员进行综合专业考核。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情况,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以各招聘单位安排为准。相关事宜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或关注“公招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综合专业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综合专业考核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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