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行政辅助用工人员5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关于规范大兴区临时辅助用工管理的工作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和区人社局统一招考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5人,其中党群辅助岗1人,许可辅助岗1人,宣传教育辅助岗1人,文书综合管理岗2人。
二、招聘对象
具有大兴区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条件详见附件。
(四)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年龄45周岁以下;
2、学历大专以上;
3、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良好的执行力和学习能力;
4、能够热情服务群众,具有团队精神;
5、党群辅助岗只招录共产党员;
6、服从岗位分配,可以到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工作。
四、工作内容
受理投诉举报、归集文件档案、撰写报送信息材料及其他协助行政执法工作事项;党群辅助岗主要负责工会、图书管理和党建资料归档整理等工作事项。
五、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二类行政技能辅助岗,人均薪酬税前应发每人每月4520元。
六、招录方式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临时辅助用工招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次招聘结合区人力社保局《关于规范大兴区临时辅助用工管理的工作意见》精神,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行按照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公开招录。
参加考试人员总人数不突破已报名人员数量;人员范围原则上不突破区人社局提供的人员名单,但是人员名单中弃考人员较多时,可在不突破总数的条件下,适当补充符合工作需要的其他人员。
七、人员管理
招聘人员为临时辅助用工二类行政技能辅助岗,采取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公司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区市场监管局明确临时辅助用工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对辅助用工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表现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劳动报酬挂钩,并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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