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档案事业发展中心招聘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档案事业发展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北京市档案事业发展中心系北京市档案馆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编辑、出版、发行《北京档案》和其他档案宣传材料,承担档案事业发展研究,开展档案教育等工作,办公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1号。
二、招聘岗位
副主任(管理六级)1名,主要协助发展中心负责人开展杂志编辑出版和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
三、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七)年龄在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77年9月1日以后);
(八)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1205)、新闻传播学(0503)、中国近现代史(060206)、汉语言文字学(050103)专业;具有5年以上从事编辑出版、媒体运营或教育培训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领导管理能力、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较强的执行力;
(九)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副处级(或相当于副处级)任职资历,或任正科级(或相当于正科级)职务满3年。
四、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17点前(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请应聘人员下载《北京市档案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副主任)》(见附件1),填写完整后将报名表发至rsc@bjma.gov.cn邮箱。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及时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人员,将电话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报名者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应聘人员须持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北京市档案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副主任)》1份;
2.户口簿(卡)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6.其它材料(如专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
根据职位要求资格审核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针对性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