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江门鹤山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人公告

2024广东江门鹤山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人,荆轲公考小编将相关公告信息整理出来供大家查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鹤山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鹤山市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59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广东省鹤山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以及“不限”三类。
(一)“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除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1)2024、2024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2)2024、2024、2024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3)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事实劳动关系等方式,对应聘者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二)“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4月13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应聘。
(三)“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对象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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