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58人公告

2024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博士 及高层次人才58人公告已发布,荆轲公考小编整理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市战略,2024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全国引进一批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2024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引进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5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原则上引进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需求目录为准;
7.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已在十堰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
三、政策待遇
1.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
2.人才津贴。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最低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按照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年(生活补贴3万元/人/年、岗位补贴5万元/人/年),连续发放3年;硕士研究生最高5万元/人/年(生活补贴2万元/人/年、急需紧缺岗位另给岗位补贴3万元/人/年),连续发放3年。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最新公考资料!
学员评价








- 上一篇:2024年年天津事业单位一周(6.13—6.17)招聘公告汇总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