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潍坊市潍城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招聘56人公告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事业单位最新招聘信息,系2024年潍城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荆轲为大家带来完整公告内容。
根据潍城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潍城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无特别说明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
(六)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7日(含)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潍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从潍城区入伍或符合潍城区接收安置条件(以潍城区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属于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1.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士兵;
3.已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2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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