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河子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05人)

为及时补充石河子大学师资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1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石河子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石河子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入选高校。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一流学科)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第三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18年学校入选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省合建”高校。2019年学校入选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2024年学校获评“全国文明校园”。2024年学校入选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学校现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学校有97个本科专业(招生专业85个)、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此次石河子大学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5名,其中,专任教师岗84个,实验岗6个,辅导员岗2个,专业技术岗9个,管理岗4个。
详细岗位信息见《2024年石河子大学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应届生毕业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
2.具有博士学位且有高级职称者适当放宽条件,学校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91年4月2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6年4月2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6年4月21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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