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重庆市綦江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公告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綦江区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重庆市綦江区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公示(见附件),并就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
2024年7月22日—8月1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通讯地址: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 邮 编:401429
电 话:023-87268709 023-87268706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
(1)岗位12—43、岗位55和岗位56:2024年8月3日(周三)9:30-12:00,14:00-16:30;
(2)岗位1—11、岗位44—54以及岗位57—90:2024年8月10日(周三)9:30-12:00,14:00-16:30。
2.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810教室(具体地点: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
3.需提供材料: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按照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要求,由考生本人提供完整齐全的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1)《綦江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件;
(3)毕业(学位)证;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7,考察时将结合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情况核实);
(5)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6,考察时核实);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职称资格或职业资格等);
(7)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须提供各区县就业部门盖章并签字认定的书面证明;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毕业生须出具各区县有权部门盖章并签字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须提交由各区县民政部门盖章并签字认定的书面证明;本人残疾的毕业生需出具本人残疾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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