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临沧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后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控制线划定
按照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人数有效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70%计算(未就业随军家属和未就业退役军人笔试最低控制线为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60%)。各类最低控制线为:综合管理类(A类)92.38分、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98.19分、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100.15分、中小学教师类(D类)中学教师岗位117.93分、小学教师类(D类)小学教师岗位110.18分、医疗卫生类(E类)西医临床岗位113.71分、医疗卫生类(E类)医学技术岗位87.74分、医疗卫生类(E类)护理岗位99.03分、医疗卫生类(E类)公共卫生管理岗位104.92分、医疗卫生类(E类)中医临床岗位89.44分。未就业随军家属和未就业退役军人笔试最低控制线为71.18分。
笔试总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等环节。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三、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8月2日至8月5日,请市级各招聘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把握好时间节点,按程序认真组织好资格复审工作。
四、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由市级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属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驻临消防救援队伍随队家属)由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所在单位政治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统一提交临沧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审核盖章,再由随军家属(随队家属)将证明提交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未就业退役军人由户籍所在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再由未就业退役军人提交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册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到市级各招聘单位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随队家属)需提供结婚证原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定向招聘“三项目”人员需提供《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最新公考资料!
学员评价








- 上一篇:2024年长沙事业单位年龄限制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