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按照省委省政府《“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春节返乡人才对接会工作方案》安排,为进一步充实、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2024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动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4〕14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琼人社发〔2024〕10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4〕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昌江黎族自治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招聘对象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2024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政治素质好,有志为昌江各项事业发展作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报考人员年龄时间计算为1987年3月24日至2005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3)户籍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
(4)学历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毕业时获得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并能从学信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岗位表》招聘岗位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需有相关学位证书;
(5)遵守宪法和法律;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供现委培、定向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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