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第二批次招聘7人公告

公考同步发布:2024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第二批次招聘7人公告,详情请阅读下文!
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为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消防救援产品合格评定,保障消防安全,授权范围内消防救援产品质量认证和技术鉴定,消防救援产品质量认证和技术鉴定标准、规则、细则拟定,公布、管理消防救援产品市场准入及质量跟踪管理信息,新技术成果研究推广,消防救援合格评定专业人员资质管理,消防救援产品合格评定国际互认,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管理。因工作需要,现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涉及7个岗位、计划招聘7人,其中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4人(北京生源),面向社会人员招聘3人(北京户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二)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为博士研究生、六级管理岗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五级管理岗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和消防产品认证工作,适应实战化需要;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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