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呼和浩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呼和浩特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4?2号)、《呼和浩特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有关要求,现将我市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卫生健康系统、高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应将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见附件1)供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研判,审核时间从6月10日9时起至6月14日17时结束。
应聘人员应在审核时间内尽早提交材料,防止因无法及时补充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
(二)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未打印《报名登记表》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7日至6月9日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网上报名”栏目补打。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原件。
3.取得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的专业报考,但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相应学历阶段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在院校(系、院、部)教务部门出具的能够按期毕业的证明。具有国境外高校学习经历的,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应在资格复审结束前保持有效。
4.应聘岗位所需资格准入证、职称证等其它证件原件。
5.应聘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须提供由毕业院校(系、院、部)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材料(附件2)。
7.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非在编)仍在存续期内的,需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附件3)。确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提供同意报考材料的,需在资格复审阶段签订承诺书(附件4),并务必于体检结束后5日内补交同意报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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