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湘西泸溪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4人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泸溪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泸办发〔2024〕6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泸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三、引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4年泸溪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学历学位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4日至2005年5月4日期间出生),40周岁指1982年5月4日以后出生,年龄具体要求以引进岗位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引进岗位限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4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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