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904人公告

2024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科学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49号)以及《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长府办规〔2024〕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长春市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共有580家事业单位,提供了1493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904名。其中:
(一)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569名。
(二)南关区、宽城区、朝阳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长春新区、莲花山、榆树市、德惠市10个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969名。
(三)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计划招聘1366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4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2024年长春市10个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2)、《2024年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3)。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和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24年1月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最新公考资料!
学员评价








- 上一篇:2024年湖南岳阳市湘阴县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