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25号)、《关于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公告》文件精神,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将同普通考生一起参加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6月12日(星期一)8: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人事科(康复医学中心二楼)。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面试语种确认书》各1份;
7.本人近期免冠彩照1寸照片2张。
8.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我院公布的《岗位表》中“岗位招聘条件”为准。
四、资格复审要求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人事科。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招聘单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人事科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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