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安徽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24年度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4年度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6月17日-18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地点:宿州市考试测评中心三楼。
(地址:宿州市淮河西路217号,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侧。)
三、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材料
所有列入资格审查考生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的证书(鉴定表),或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附件2)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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