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北京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1人公告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1名,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北京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宣传思想文化事业;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八)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以及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院校学位、最高学历学制1年及以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留学回国人员仅限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其中,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要求,即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例如:2024年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应为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十)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年龄计算到年,例如:不超过35周岁应为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最新公考资料!
学员评价








- 上一篇:2024年年德州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选聘面谈公告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