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30人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学校、新闻媒体选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4?67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一)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择业期内(2024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
(三)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受应届毕业生限制。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 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7日(含)之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8月7日(含)之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于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择业期内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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