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

根据《全国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税总发〔2024〕68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08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2日至2005年7月22日期间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明确为“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允许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
6.近三年内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公告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http://gansu.chinatax.gov.cn/)发布,同时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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