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学校财务人员公告(5名)

2024年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学校财务人员公告
为加强学校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财务工作人员5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2024年宿迁市宿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学校财务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9日至2005年6月5日之间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六)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2024年毕业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4年、2024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最新公考资料!
学员评价








- 上一篇:2024年年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公告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