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公告(2名)

盐城市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大丰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法制辅助文员2名(男性)。主要从事辅助制作法律文书、法制审核、火灾调查、执法质量考评、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档案管理等工作,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理解能力以及较强的学习和适应能力,具有一定的摄影、摄像、拍照技术,能熟练使用CAD、Photo shop、PPT、WPS等办公自动化软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且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4、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无纹身、不良嗜好。
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法学类专业学历或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3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70CM及以上,体重指数在BMI18.5—33.9kg/?之间[体重指数计数公式是体重(kg)÷身高的平方]。
2、持有C2型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3、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拥有消防救援队伍从业和消防灭火救援实操经验者,具有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人员性质及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的性质为直接签订用工合同。
2、招聘人员须服从单位的工作岗位分配和管理。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统一进行工作分配。
3、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休息2天,遇有突发事件、紧急任务或不可抗因素影响,事后适时安排补休,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发放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者,年薪约为8万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月度考评及保险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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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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