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8人公告

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求和有关规定,经海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素质、专业化急需紧缺人才。具体事项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本次计划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5个岗位共8人(详见附件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成人教育、在职教育、民办(独立)院校、合作挂靠办学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学历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含高等教育所有阶段)。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职称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8.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26日(不含)至2005年5月26日(含)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原则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5月26日(不含)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年龄要求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5月26日(不含)以后出生;
9.2024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含)之前;
10.符合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所列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乌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近5年内本市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简章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北方海南”“先锋海南”微信公众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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