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秋季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3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延边州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延州发〔2024〕1号)等法规文件要求,结合征兵工作实际,延边州面向2024年秋季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秋季全州计划面向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人。其中,延吉市10人,珲春市5人,图们市1人,敦化市7人,龙井市4人,和龙市2人,汪清县8人,安图县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秋季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已报名参加2024年秋季延边州各县(市)入伍征集并经兵役机关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
6.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7.符合应征服义务兵役年龄条件,年满18至24周岁(1999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1997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8.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
9.本次招聘仅限男性报考。
(二)报考资格及范围
1.报考人员应当已报名参加2024年秋季延边州各县(市)男兵征集,并经征兵办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报考。
2.此次招聘以州征兵办面向社会公示且无异议符合征兵体检、政治考核合格条件的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为招聘对象。未在公示范围内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三)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秋季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二次入伍)但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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