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公告(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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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公告(一)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大高素质青年人才引进力度,打造人才聚集中心,发挥人才引领作用,为芮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41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单位及岗位
引进单位、岗位、数量、专业及其他条件见《芮城县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引进对象和引进方式
引进对象主要为高校毕业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本次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博士研究生采取不限名额、不限专业,根据所学专业和个人意愿一对一开发岗位,采取考核方式引进。硕士研究生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达5:1的,增加笔试环节,小于5:1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博士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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