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山西省应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2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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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为应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为应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4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12名(具体引进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2.应县户籍或曾为应县户籍;
3.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之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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