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上半年新疆昌吉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昌吉州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及自治区人社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昌吉州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等后续环节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填报信息及印证资料:2024年6月19日-6月27日
(二)资格审查:2024年7月3日-7月7日
(三)面试:2024年7月15日-7月30日
(四)体能测试:2024年8月1日-8月2日
(五)公布总成绩:2024年8月4日
(六)体检:2024年8月8日-8月12日
(七)考察:2024年8月14日-8月18日
(八)公示:2024年8月21日-8月29日
(九)聘用:2024年8月29日后
二、程序安排
(一)填报信息及印证资料
1.填报时间:2024年6月19日-6月27日。
2.填报方式及要求: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系统(http://www.zxbm.work:8010),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身份证、毕业证(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学位证、学信网认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以及职位要求其他印证材料的扫描件和照片。考生须保证填写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因个人理解有误、填报信息虚假、有误或不完整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报考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供以下相应证明:
—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级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证明或服务证;
—“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或服务证;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聘用合同(协议书);
—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市、区)、乡(镇)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烈士证明书或地(州)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
—限中共党员(含预备)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限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院校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留存证明;
—企业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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