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市房县招聘高中、幼儿教师公告

2024年07月25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2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和幼儿教师59名,其中:高中教师34名、公办幼儿园25名(含村级幼儿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5、具备相应岗位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5、被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后服务期不满5年辞职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至8日。
报名方式:考生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局人力资源办公室报名。具体如下: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3张。
考试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
(二)开考比例
硕士研究生免笔试,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招聘,面试比例可放到1:1,如出现岗位空缺,将该计划调剂到高中紧缺岗位。其他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对紧缺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对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将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剂到其他岗位。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应于开考前一天到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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