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宝鸡市渭滨区选调教师公告(16人)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教师配置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区面向省内外为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及学科计划
1.选调范围:陕西省内外各县区(不含渭滨区)各级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且符合选调条件教师。
2.选调岗位及学科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16名,其中:高中教师5名、初中教师6名、小学教师4名、幼儿园教师1名。
学段学科: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1名、高中历史1名、高中政治1名;
初中语文2名、初中数学2名、初中英语2名;
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2名;幼儿园1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的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一线工作。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申报学科要求。
5.县(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思政课教学“标兵”“能手”“骨干”称号获得者及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报考人员所获得的荣誉必须与申报岗位学科、学段一致。
6.幼儿园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省级及以上荣誉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上(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学科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省级及以上荣誉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8.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等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本次选调要求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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