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汕头市潮南区招聘教师200人公告(编制)
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汕头市潮南区教育系统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汕头市潮南区教育简介
潮南区现有中小学校(含民办)284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含民办)388所,全区在校学生(幼儿)约31.76万人。
近年来,潮南区先后获得“广东省教育强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高中教师5名,初中教师76名,小学教师115名,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汕头市潮南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即1988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为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即1983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其中:
1.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普通高等院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相应以上学位并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的毕业生。
2.报考区职教中心教师岗位:普通高等院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相应以上学位毕业生,并取得中职教师资格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使用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和专业知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须持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报名,对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2025年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以上两类应聘人员均须承诺在2025年11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按规定时限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视为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汕头市潮南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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