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高校“优才计划”招聘6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工作,我区决定于2025年11月在广州设置考点公开招聘68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一)招聘单位详见《2025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高校“优才计划”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职位详见《2025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高校“优才计划”招聘职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毕业生,即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5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职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见《职位表》(附件2)。
2.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3.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及以上成绩单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暂未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的考生,须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聘用。
4.年龄条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5.应聘小学教师的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中学教师的须具备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在转正前取得与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
6.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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